第一百五十四节 夜读管子-《大国崛起1857》
第(3/3)页
这意味着:
管子是一套系统的政治思想体系!
他可以从经济的角度解释社会,从法律的角度解释社会,也能从道德,从教育的角度来解释,更厉害的是他能把这些都窜连起来。
管子说,“明智礼足以教之,然后申之以宪令,劝之以庆赏,振之以刑罚,百姓皆说为善,则暴乱之行无由生矣”,短短的一句话中,包含了教育(明智礼),立法(申宪令),经济奖励(庆赏),执法(振刑罚),民心(皆说善),做到这些就能“暴乱之行无由生矣”,也就是成为达国家了。
感慨归感慨,当然朱敬伦也读到了许多管子中落后于时代的内容,比如用很大的篇幅解释农耕,警告统治者不要误农时等等,当然也不能说落后,因为在春秋战国那个时代,误一次农时弄不好就要亡了一个国家,就是到了明清这个封建末期,遇到灾荒,不也产生****。
虽然管子强调,从君王到官员都必须守法,君王要:“置法以自治,立仪以自正也。”官员要:“奉主之法,行主之令。”“有法度之制,故群臣皆出于方正之治而不敢为奸”,“百官之事,案之以法,则奸不生;暴慢之人,诛之以刑,则祸不起”。“法立令行,故群臣奉法守职,百官有常”。
强调法律要公正:“有法不正,有度不直,则治辟。治辟则国乱。”
强调法律不能朝令夕改:“法立而还废之,令出而后返之,枉法而从私,毁令而不全。“
还描述了法制社会的目标:“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,此谓为大治。”
即人人守法。
可是朱敬伦还是看出,管子的思想还是多有不足之处,比如基本上认为国君对于法律,只需要自治,需要自我约束,而不是法律能够强行约束君权。
在比如立法程序方面,管子说“法律政令者,吏民规矩绳墨也。夫矩不正,不可以求方。绳不信,不可以求直。法令者,君臣之所共立也。”说的是法令是君臣共立,而不是全民共立,这一点跟现代法律思想还有差距。
但总之他在绝大多数方面,已经达到后世法治社会才会出现的各种要素了,而这是中国古人在两千七百多年前写出的书。
朱敬伦觉得他手持《管子》可以读的心绪共鸣,放下《管子》就能有强烈的以此治国的愿望,朱敬伦真的对管仲这个人时隔两千多年投去了深深的敬佩之心。
可有一点,《管子》真的是管仲写的吗?对此朱敬伦开始严重怀疑起来。
第(3/3)页